国外畜禽粪污处理现状
立法与规范化管理
发达国家在畜禽粪污处理方面起步较早,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化管理。例如美国联邦水污染法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畜禽场建场必须得到许可,对不同规模畜禽场的污水排放都有严格规定;日本先后制定了7个与畜禽污染管理控制相关的法律,如《废弃物处理与清除法》《防止水污染法》《恶臭防止法》等,对畜禽粪便的处理方法、污水排放标准以及恶臭污染物浓度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德国规定畜禽粪便不经处理不得排入地上或地下水中,在城市或公用饮水区域对每公顷土地上家畜的最大允许饲养量进行了限制;荷兰从1984年起不再允许养殖户扩大经营规模,为解决过剩粪肥的处理,政府制定了粪肥运输补贴计划和脱水加工成粪丸出口计划等;挪威1970年颁发《水污染法》,环保部于1973、1977、1980年又发布了许多法规,规定在封冻和雪覆盖的土地上禁止倾倒任何牲畜粪肥,禁止畜禽污水排入河流;丹麦规定根据每公顷土地可容纳的粪便量确定畜禽最高密度指标,对施入裸露土地上的粪肥施用时间和方式等也有规定。
处理技术发展
厌氧消化技术:通过微生物分解畜禽粪污中的有机物质,产生沼气,同时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具有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效益。沼气可转化为电能,为农业生产提供能源,有效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生物滤池、堆肥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有利于实现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处理模式与产业
美国:采用“集中处理 + 市场交易”模式,35个州建立养殖废弃物交易平台,形成碳信用交易体系。
加拿大:重点发展热解炭化技术,生物炭产量年均增长12%。
欧洲:德国、荷兰等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推行“种养平衡”模式,建立覆盖全国的沼气工程网络。欧盟2023年出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指令》,要求成员国在2030年前实现养殖废弃物零填埋。
亚洲:印度政府启动“国家沼气计划”,计划2025年前建设5000座规模化沼气站;日本在病死畜禽处理领域技术领先,高温化制技术能耗降低40%。
国外畜禽粪污处理存在的问题
技术难题
畜禽粪污的处理技术相对落后,难以实现资源的高效转化和利用。例如,有机肥的生产过程中,粪便中的有害物质难以彻底去除,导致肥料质量不稳定,影响农作物生长。此外,畜禽粪污的厌氧消化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能耗高、处理周期长等问题,限制了其广泛应用。
市场机制不完善
由于资源化利用的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需求不足,导致畜禽粪污资源化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此外,现有的政策体系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有限,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企业投入不足,影响了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
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
现有的环保法规对畜禽粪污排放的控制标准较为宽松,导致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粪污处理标准和规范,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资源化利用的整体效果。
处理成本与经济性
粪污处理设施建造及购置成本高,后期运营维护费用大,给养殖主体带来经济压力。部分养殖主体在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亏损严重,处理后的产品利用率不高。例如有机肥肥效低,使用便捷性差,且成本相对较高,导致种植户施用积极性不高,大田作物种植中有机肥使用量较少,有机肥难以完全替代化肥。
上一篇:立式链条粉机技术参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