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头猪场粪污产生量
万头猪场每日产生的粪污总量受猪的体重、生长阶段、饲养管理方式及粪污收集处理方式等因素影响,具体如下:
粪便量
单头猪日产粪量:育肥猪约2-3公斤,母猪因体型较大可达3-5公斤。取平均值2.5公斤/头·日计算,万头猪场日产粪便约25吨,年产粪便约9,125吨。
实际范围:考虑不同生长阶段和母猪比例,年产粪便总量可能在1.4万至2.5万吨之间。
尿液量
单头猪日产尿量:约3-5公斤。万头猪场日产尿液约30-50吨,年产尿液约1万至1.8万吨。
冲洗水量
日产冲洗废水:若按每天冲洗一次、每次20吨计算,万头猪场日产冲洗废水约20吨,年产约7,300吨。
实际范围:考虑冲洗频率和废水产生量差异,年总粪污量(含粪便、尿液和冲洗水)可能达4万至7万吨。
二、堆肥发酵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堆肥发酵项目属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环评报告编制
内容要求:需详细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如发酵罐数量、规模、工艺流程)、环保措施(如除臭装置、渗滤液收集池、防渗设施等)。
推荐机构:建议选择与环保部门熟悉的环评公司编制报告,便于协调小问题。
提交审批
审批部门:将编制好的环评报告提交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专家评审:生态环境部门可能组织专家评审,核实报告内容并评估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落实环保措施
废气处理: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需通过碱液喷淋塔、生物滤池等装置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需符合标准(如≥15米)。
废水处理:渗滤液需经收集池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禁止直接外排。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噪声控制:发酵罐搅拌系统、风机等设备需采取减振、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如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固废处置: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等一般固废需妥善存放并定期清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环保竣工验收
验收条件:项目建成后,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环保竣工验收,确认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三、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后果
若项目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行政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可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并处以罚款(如总投资额的1%-5%)。
强制拆除:对未批先建且拒不整改的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可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责任:若项目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相关责任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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