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粪污产生量折算生猪规模时,需依据不同畜禽的粪污排放特性与生猪的等效关系进行换算。以下为具体折算方法及依据:
一、折算依据与标准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2019),不同畜禽的粪污产生量可按以下比例折算为生猪规模:
奶牛:1头奶牛折算为10头生猪;
肉牛:1头肉牛折算为5头生猪;
蛋鸡:30只蛋鸡折算为1头生猪;
肉鸡:60只肉鸡折算为1头生猪;
羊:3只羊折算为1头生猪;
鸭:3只鸭折算为1头生猪;
鹅:15只鹅折算为1头生猪。
二、折算方法
确定实际粪污产生量
通过实际测量或估算不同畜禽的粪便和污水产生量,获取养殖场的粪污总量。
选择折算系数
根据养殖品种,选择上述标准中的对应折算系数。例如,若养殖场有100头奶牛,则折算为生猪规模为:
100 头奶牛×10=1000 头生猪当量。
计算生猪当量
将所有畜禽的粪污产生量按折算系数统一换算为生猪规模,得到总生猪当量。
三、注意事项
省级差异:若省级人民政府明确规定了其他养殖品种的规模标准,应按省级规定执行。
动态调整:折算系数可能因养殖技术、粪污处理方式等因素变化,需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环境影响评价:在畜禽养殖项目环评中,需根据折算后的生猪规模评估粪污处理设施的承载能力,确保达标排放。
四、应用场景
环评审批:在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需将实际粪污产生量折算为生猪规模,以确定项目类别和审批要求。
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申请时,需按折算后的生猪规模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规模分级:根据折算后的生猪规模,划分养殖场的规模等级(如小型、中型、大型),实施差异化管理。
五、示例
若某养殖场存栏:
奶牛50头,
肉牛100头,
蛋鸡3000只,
肉鸡6000只,
羊200只,
鸭1000只,
鹅500只,
则折算为生猪规模为:50×10+100×5+3000÷30+6000÷60+200÷3+1000÷3+500÷15≈1517头生猪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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