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猪场污水排放量计算方法
猪场污水排放量需结合猪的种类(育肥猪/母猪)、日污水产生量及饲养周期进行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单类猪日污水总量
日污水总量(kg)=存栏量×日污水产生量(L/头)×1kg/L
(注:污水密度按1L=1kg换算)
分类参数
育肥猪:日污水产生量 10L/头,饲养周期 180天。
母猪:日污水产生量 48L/头,饲养周期 365天。
计算示例
20头育肥猪日污水总量:
20头×10L/头×1kg/L=200kg/天
20头母猪日污水总量:
20头×48L/头×1kg/L=960kg/天
年污水总量(以育肥猪为例)
200kg/天×180天=36,000kg/年(即36吨/年)
二、山东建有机肥厂的补贴政策
山东省通过多维度政策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重点涵盖补贴、税收优惠、项目扶持及技术推广,具体如下:
补贴政策
生产补贴:对自行投资发酵生产有机肥的畜牧养殖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给予补贴,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使用补贴:部分市区(如东营市)对使用商品有机肥的单位和个人,按 200元/吨 补贴,需提供购买发票、使用视频等证明材料。
以奖代补:通过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市县给予资金扶持。
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减免:对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设备扣除: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项目支持
粪肥还田试点:聚焦畜牧大省和主产区,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
技术推广:通过高标准试验基地和示范区建设,推广畜禽粪肥还田适用技术,提升有机肥利用率。
政策导向
规划支持:发布《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明确鼓励畜禽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工程,促进粪污肥料化利用。
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强化有机肥替代化肥宣传,引导科学施肥。
三、政策实施效果与建议
实施效果
山东省通过补贴和税收优惠,显著降低了有机肥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粪肥还田试点项目推动了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减少了畜禽粪污对环境的污染。
企业建议
关注政策动态:及时了解当地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获得资金支持。
提升技术水平:引进先进发酵设备和技术,提高有机肥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加强产业链合作:与畜禽养殖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原料供应稳定,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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